【虐杀针鼹】中国学生认罪毋须坐监不留案底

来自中国的高振博抵澳接近三年,被本地野生动物所吸引。

Chinese student admits to killing echidna out of 'curiosity'

Chinese student admits to killing echidna out of 'curiosity' Source: AAP

一名24 岁中国留学生涉嫌在布里斯本一间大学校园范围内,将一只针鼹由空中投掷到地上及以石头砸向针鼹;被告承认控罪,毋须被判监禁及留有案底。

被告高振博(音译自:Zhenbo Gao)在位于昆州Nathan 的格里菲斯大学(Griffith University)校园范围内,残酷虐待动物致死。
高振博为一名活动管理学系学生,声称对野生动物相当感兴趣,喜欢捉拿蜥蜴、抚摸蝠袋鼠、追逐树熊等。

他于去年五月首次在校园内发现「久仰大名」的针鼹,遂将小动物由地上拾起来,但却被其身上尖锐的刺刺伤,因此失手令针鼹从高处堕下。

受伤的针鼹其后爬走,并钻进一堆泥土中尝试匿藏。案情指,高振博遂以一块像足球一样大的石头掷向针鼹,又以一支棍尝试移动针鼹。

校园保安到场后发现针鼹经已身亡,并将高振博抓住。高振博表示,自己从没想过要杀害针鼹,反而有意将小动物带返家中「研究」。

导致他被当局起诉,案件星期三(7 月31 日)在 Holland Park区域法院审理。期间高振博承认控罪。

代表律师在庭上指出,高振博就事件「深感懊悔」,同时事件亦对其家人感到极大羞耻。

高振博的母亲由中国前往布里斯本支持儿子,但表示对儿子的行为感到「失望及震惊」。

高振博最终被判处 180 小时社会服务令及守行为 18 个月,毋须判监及毋须留有案底。同时,他亦不得在五年内饲养任何动物,并须缴付皇家防止动物遭受虐待组织(RSPCA)的费用。

但 RSPCA 则对判决感到非常失望,认为被告应被判处监禁。
T. a. setosus, Mount Field National Park, Tasmania
Source: Wikimedia/ JJ Harrison (CC BY-SA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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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 August 2019 11:52am
By Winmas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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