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说法】青少年破坏他人财产后赔不起 家长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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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青少年破坏了他人财产,但又难以赔偿,其家长或监护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今年5月25号,悉尼Surry Hills的Randle Street上的一座多层历史建筑被大火烧毁。日前,两名13岁的男孩受到指控,并将于10月4日在儿童法庭出庭受审。

MurdockCheng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郑伟俊表示,在新州,破坏他人5000澳元以上的财产属于较大的罪行。青少年给他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且难以赔偿的情况下,其家长或监护人一般不需要负赔偿责任。

在本期《现场说法》热线节目中,郑伟俊律师从案例出发,介绍了青少年犯罪的法律知识。就听友们咨询的永久居民无法在5年内住满2年如何续签、质疑地方市政府发出的违规建筑通知、能否担保与前伴侣所生子女来澳读书、找到合适律师的途径、照顾者签证持有者离境是否会影响续签等问题,郑律师均做了详细解答。

涉事青少年向警方投案自首,会在多大程度上减轻所受指控的罪名或将来所受的处罚?在新州,青少年犯罪和成人犯罪的年龄界限是如何划分的?损失方该如何索赔或弥补损失呢?请点击收听完整内容。
本节目仅供一般性参考,并无意提供任何个案法律建议,内容受作者原创保护,且作者与本台明示不对任何依赖本文任何内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动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现场说法》听众热线逢每月第二、三、四个周二上午8点20分至9点播出,欢迎拨打热线电话1300 799 323参与节目,咨询法律或移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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