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惑招】先取旅遊簽證,後尋求庇護

澳洲邊防人員每星期拒絕20名持馬來西亞護照入境人士,相信他們從事一個精心策劃的騙局。

A Vietnamese woman was deported on the weekend after Australian customs officers discovered undeclared supplies of raw pork in her luggage.

A Vietnamese woman was deported on the weekend after Australian customs officers discovered undeclared supplies of raw pork in her luggage. Source: AAP

近年,來自馬來西亞旅客的人數不斷增加,他們先從網上取得旅遊簽證,入境後再申請保護簽證,企圖逗留更長時間,納稅人為此花了$5,000萬。

假如遭到當局拒絕,便提出上訴,藉此逗留在澳洲更長時間,並有工作權利。

根據參議院審計委員會透露,政府最新堵截湧入旅客策畧的資料,在2017年7月至今年2月間,有1,779名馬來西亞人,在入境前簽證被取消,大約是每星期20人。

這代表不獲入境總數差不多三分之一,即使馬來西亞只佔每20名旅客之中少於一名。

新上任的聯邦多元文化部長伍德(Jason Wood),在他上任前曾經表示過,馬來西亞旅客試圖在利用目前的簽證法例。

「這代表一個經過精心策劃的騙局,令到獲得保護簽證申請人,有在澳洲工作的機會,直至他們提出的呈請最終得到結果。」

去年底,約有10,000個網上簽證申請,在澳洲逾期居留,其中四分之三是來自馬來西亞。

但另一方面,難民議會的高級政策研究員亦關注到,過程缺乏透明度,可能影響到在機場聲稱尋求庇護的人,失去申請保護簽證的機會。

電子簽證,正式稱為「電子旅遊局」(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由1997年開始提供給馬來西亞。

自此就有大量申請人士,特別是在90年代末,出現亞洲經濟危機的時候,而近年湧入的情況,就更加值得關注。

在2014-15年間,約有1,400個抵達澳洲後的保護簽證申請,翌年,增加至3,500,至於2016-17年,達到8,600,去年標升9,300個。

當申請遭拒,他們便提出上訴,期間容許在境內等候,通常為期兩年或更長,這段時間可以工作。

過去三年,納稅人就為這類上訴花費了$5,000萬元。

國會特別委員會就建議,任何持電子簽證人士,若要申請保護簽證,將會「特快處理」,並限制上訴的權力。

更勝蛇船?

兩個星期前,聯邦內政部長達頓就重申,假若乘飛機抵達,帶備旅遊證件,可以與國際刑警及原居地合作,查出該名人士是否構成威脅,調查背境。

又強調,九成由航空路線抵達並提出保護申請的都遭到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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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4 July 2019 11:00pm
By Ida Ch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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