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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澳各地法例大不同】業主突然加租?一文看清你的權益

澳洲全國各地的住宅物業租金正不斷飆升。一旦業主在租約期內有意提高租金,你有甚麼權益?

澳洲各地正在經歷一場,可負擔租賃物業供不應求,導致租客需要承擔不斷飆升的租金壓力。

地產業研究公司 PropTrak 最近發表的新研究報告顯示,在物業廣告平台 realestate.com.au 刊登的全國各主要城市租賃物業中,每星期租金低於 $400 的物業比例已由 2022 年 2 月的 31.5% 下跌至 2023 年 2 月的 14.6%,跌幅超過一半。

偏遠地區的跌幅則較少。租金少於 $400 的租賃物業比例在一年內由 37.8% 減至 25.9%。

PropTrack 的庫舍 (Cameron Kusher) 表示,租賃物業需求上升的速度快於供應,導致租金不斷上升、空置率則維持低企。

他說:「故此,目前在市場上可供租住且每星期租金少於 $400 的物業,正較新冠病毒疫情期間的數量大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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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tonese 20230313 - Rental Market image

可負擔住房供應短缺 市民被逼另想辦法

SBS Chinese

13/03/202305:33
整體而言,在上述物業廣告平台上刊登租金少於每星期 $400 的租賃物業比例,已跌至自 2018 年年底以來的最低水平。

正當房地產市場出現緊張,不少租客亦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他們面對租金上漲的情況,當中不少人均自自己「被加租」的金額更達每月數百元。

如果你正在租住物業,而業主亦表示有意調高租金金額,以下是你需要知道的權益。

維州

如果租賃合約為定期合約,除非合約列明,否則業主不能在租約期內加租。

如果合約容許業主加租的話,業主須給予 60 日書面通知。而若租賃合約是按月續期,業主亦需要提供相同時間的書面通知 (60 天)。

維州法例並無限制加租的增幅,但一般情況下業主只可在 12 個月內加租一次,同時亦需要透露加租幅度的計算方法。

如果租客在加租問題上未能與業主達成共識,可以在收到加租通知書收到後的 30 天內,要求維州消費者事務處 (Consumer Affairs Victoria; CAV) 為有關物業進行一次免費租金評估。

CAV 會視察有關物業,並向租客及業主提供一份評估報告。如果評估報告認為業主的加幅過大而業主亦拒絕降低增幅,租客可以申請維州民事及行政審裁處 (Victorian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進行聆訊,但有關申請亦必須在收到加租通知書的後 30 天內作出。
A house and a lease agreement.
澳洲各地正在經歷一場「租樓危機」,可負擔租賃物業供不應求,導致租客需要承擔不斷飆升的租金壓力。 Source: SBS

新州

如果租賃合約為少於兩年的定期租約,除非合約列明,否則業主不得上調租金金額。

如果租約容許在租約期內加租,業主需要清楚列明金額及計算增幅的辦法。表明,不接受「按照市場價格」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至於租約期為兩年或以上的租賃安排,亦只可每 12 個月加租一次,而業主亦需要提供至少 60 天的書面通知。

如果租賃安排為按月續期,亦需要提供上述相同的書面通知,而租金金額亦只可每 12 個月增加一次。

如果租客認為加租幅度並不合理,可以與業主磋商。一旦雙方未能達成共識,可以申請新州民事及行政審裁處 (NSW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進行聆訊。

昆州

若租賃安排屬於定期合約,,否則業主不可在租約期內加租。

如果合約容許,租賃安排首六個月不得加租,而兩次加租的時間亦需要相隔六個月。

業主需要提前兩個月提供書面通知,當中清楚列明加租金額及生效日期。
如果租客認為加幅過大,可以申請就案件免費進行調解。

雙方參與有關調解過程屬自願性質。

如果調解失敗,而案件符合包括可能出現驅逐租客等情況在內,租客可以向昆州民事及行政審裁處 (Queensland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申請進行聆訊。

有關申請必須在收到加租通知書後的 30 日內提出。

南澳

如果租賃合約為定期合約,除非合約列明,否則業主不能

如果合約容許,業主亦須清楚列明加幅的計算辦法,例如根據通脹率。

即使合約內已列明加租安排,業主仍須在加租生效前 60 天提供書面通知。在合約生效後或上一次加租後,業主只能在 12 個月後加租。

如果是按月續期等短期租賃安排,書面通知的要求與上述相同。

如果租客認為加租幅度過大,可以向申請就案件進行聆訊。

西澳

假如租約為定期租賃安排,除非合約列明,否則業主不得在租約期內加租。若容許加租,業主亦須清楚列明加租幅度的計算辦法。

租賃安排首六個月不得加租,而兩次加租的時間亦需要相隔六個月。業主同樣需要就加租提供至少 60 日的書面通知,同時亦需要

若租約為按月續租等短期合約,業主不得在六個月內加租兩次。每次加租前亦需要提供至少 60 天的書面通知,並符合上述要求。

租客假如認為租金過高並希望減少加幅或反對加租,可以。法官將考慮到同區其他物業的租金水平等因素,以及業主是否為了強迫租客遷出而刻意加租。

塔州

除非租賃合約容許業主加租,或租賃安排並無合約約束,否則業主不能加租。

業主需要妥善履行書面通知的要求,包括提前至少 60 天通知,以及列明新租金金額及其生效日期。

業主只可每 12 個月加租一次。即表示,若首份租約為六個月合約,且期間已被加租一次,在租約到期續約時業主不可再提出加租。

如果租戶認為加幅不合理,可以尋求就加租要求進行審視。

北領地

除非合約列明,否則業主不能在租約期內提出加租。而租約內亦必須列明加幅的計算辦法。

業主須提供至少 30 天的書面通知。租賃安排首六個月不得加租,而兩次加租的時間亦需要相隔六個月。

如果租約未有列明,業主仍然可以與租客商討加租,但加幅必須得到雙方同意。

如果租客認為加租幅度過大,可以尋求審視。

澳洲首都領地

如果屬於定期租賃合約,除非租約列明,否則業主不得在租約期內加租。

假如租約容許,租約必須列明加租的幅度及如何計算加幅的詳細辦法。

如果不少於 12 個月的定期租賃合約租約期滿,業主須在加租前八個星期作出通知。

如果租賃為短期續租模式,租金只可每 12 個月提高一次。同樣需要提前八個星期通知加租。

假如加租幅度超出《1998 住宅物業租賃規例》列明的「指定款額」,即被自動視為「增幅過高」。

而所謂「指定款額」,是

業主可以尋求加租超過「指定款額」,但必須尋求澳洲首都領地民事及行政審裁處 (ACT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ACAT) 批准。

如果租客對低於「指定款額」的加租幅度有不滿,可以在加租生效日期前不少於兩星期前尋求 ACAT 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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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3 March 2023 5:16pm
By David Aidone, Biwa Kwan
Source: SBS, 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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