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以國家名義殺人不犯法

前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出席一個研討會,期間提到國家是人類社會最大的利益集結體。

Chun-ying Leung

Source: HK01

前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日出席一個研討會,期間提到國家是人類社會最大的利益集結體。

梁振英昨天出席香港發展論壇舉辦的一個題為「回歸二十周年:國家與香港」的研討會。

他在研討會上表示,年輕人應認識正確的國家觀念,但必先了解「國家」的概念。

根據香港媒體報導,梁振英表示,大眾必須清楚了解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係。

他舉例說,最大規模的體育比賽,也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比賽,其他的經濟、國防方面的競爭,亦是以國家的名義來比拼。

他表示,以國家的名義殺人並不屬於犯法。

出席研討會的亦包括香港發展論壇召集人陳啟宗先生、香港城市大學前校長張信剛及香港科技大學經濟系榮休教授雷鼎鳴。

梁振英:名字有「國」、「華」字反映期盼國家民族複興

他指,人類社會上一些本來不能接受、不合法的行為,若以國家名義而作出,有時候是可以接受且屬合法。

梁振英說:「有一種行為,古今中外均屬違法,便是殺人,而且會處以極刑。」

但他補充:「有一個例外-古今中外均都有這個例外,便是以國家名義殺人是不犯法。因此我們可見國家之間的競爭甚至鬥爭,它們的本質是什麼。」

梁振英又表示,認為大多數香港人也是愛國。

他以出席論壇的人士的名字佐證,指研討會上有至少 50 名參加者的名字均有「國」或「華」字,認為香港人內心對國家、國家的發展及民族復興都有不少的期盼。

他說,香港日後的發展及作為,將視乎香港人如何處理好香港與國家的關係。

但有網友諷刺梁振英的言論,表示「振英」是否反而代表「振興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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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7 November 2017 8:30pm
By Winmas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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