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警隊設搜身額:一年逾24萬人次

新文件顯示,新州警隊在個人搜身以及赤裸搜身,設有定額,在上年度的定額目標是超過24萬1千人次。

A police officer conducts a search.

A police officer conducts a search. Source: NSW Police

澳洲廣播公司ABC報導,新州綠黨根據「資訊自由法」獲得的新文件顯示,新州警隊在2019年財政年度,包括赤裸搜身的搜身定額,為241,632人次,期間警務人員實際執行的搜身行動,達到238,923人次,接近訂出的目標。。

2018年財政年度,搜身定額為223,272人次,實際被搜身的有238,813人次。

報導引述綠黨議員舒奇布里奇(David Shoebridge)表示,這些數據,支持有不少人尤其是青少年,被無故搜身的講法。

前檢控處長考德里(Nicholas Cowdery)目前出任新州民權委員會 (NSW Council of Civil Liberties)認為,因為要達到設置定額而執行搜身行動,是不恰當。

他說:「這個做法,會有警方濫用查案的侵擾權力的風險。」

考德里表示,最令人擔憂,是警務人員可以任意搜身,即使當時沒有適當的理據去行使這方面的權力。

在一星期前,執法操守委員會(Law Enforcement Conduct  Commission)宣布,縮短調查警務人員對未成年人搜身的聽證會。

新州警隊一位發言人在回應時護航說,警隊的定額目標是3年的平均數,並表示警察執行搜查權力時,都必須有合理的懷疑,而新州警隊採取積極策略,以減少罪案以及社區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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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3 February 2020 3:03pm
Updated 13 February 2020 3:47pm
By Wai Yee Y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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