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學術自由、仇恨言論:如何定分界?

Academic freedom protects free speech, but also sets cond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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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西蘭奧克蘭大學校園內出現一批海報,呼籲年輕白人學生「重奪自己國家的主導權」,並且對抗「反種族主義的意識形態」。事件引起當地民眾關於言論自由的爭議。究竟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及限制仇恨言論之間,應如何劃分適當界線?余睿章在今集「時事百寶箱」為大家探討。


2019年10月初,英國駐新西蘭高級專員克拉克(Laura Clarke)表示,對於庫克船長(James Cook)在1769年登陸新西蘭時,有多名毛利族人(Māori)被殺害,。但與此同時,奧克蘭大學校園內在同一週出現一批,呼籲年輕白人學生「重奪自己國家的主導權」,並且對抗「反種族主義的意識形態」。事後,有至少1,300名師生簽署,強調校園範圍內不能容忍種族主義及白人至上主義,又抗議校長本來認為海報內容並無不妥的立場。校長其後改變立場,「這些白人至上主義觀點對於大學社區內部份人士造成真正傷害及威脅」,認為不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
由於事情發生在大學校園範圍內,在談論言論自由的同時亦應提及學術自由。雖然校長及公開信均未有提及學術自由,但身為前主席的新西蘭司法部長利特爾(Andrew Little)則表示,學術自由中

查爾斯史都華大學(Charles Sturt University)政治學系副教授表示,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及仇恨言論均是有關聯但亦是截然不同的概念,而且準確分辨清楚相當重要。言論自由及學術自由均對民主制度至關重要。言論自由是任何個體作出自己屬意的言論。言論自由不受理據或客觀實證所約束,亦毋須得到事實確認。

言論自由不論在學術環境或其他地方均同樣重要,保障一個人擁有個人觀點並質疑其他人意見的權利。奧沙利文副教授指,曾經有一名來自中國的學生問他,在論文中批評總理有否不妥。這正正突顯言論自由的重要性,同時展現出在限制言論自由時必須格外謹慎。
Estudiantes universitar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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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學術自由,則一方面保障言論自由,另一方面亦對言論加以限制。在學術界或大學校園內,若一個個體不能擁有思想自由,大學就並非一個支持無限制追求知識的地方。但同時,若欠缺增廣見聞、加以推理並面對相反意見的質疑及考驗等機會,新知識則未能得到辯論、發展、進步。故此,在大學校園中需要以充份理據支持觀點;一個人不能將無限制言論視之為學術自由。

言論自由及學術自由均並非無極限的,仇恨言論應當受到約束。根據,仇恨言論是「基於個人或群體的宗教、種族及族裔、膚色、血統、性別或其他身份特徵,透過言語、文字或行為而作出的侮辱或攻擊性言論」。當一個人聲稱要「重奪」自己的國家並對抗「反種族主義」,他實際上是要剝奪他人的民主權利、表明他人不應享有言論自由,更變相表明非「年輕白人」學者不應享有學術自由。

奧沙利文副教授強調,這並非民主制度及言論自由下的合理意見分歧,因為資訊錯誤及不可容忍的錯誤言論之間是存在分別的。一個自由社會中,有部份觀點是不能容忍的,而。種族歧視否定了所有人生而平等的概念,製造了一個人類價值等級,並對被針對的一方造成傷害,正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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