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定性为”蓄意逃避监管“

新华社报道中称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系贺建奎“追逐个人名利,自筹资金,蓄意逃避监管,私自组织有关人员“所为。贺建奎究竟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是否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China slams scientist He Jiankui who gene-edited babies

China slams scientist He Jianku who gene-edited babies (AAP) Source: AAP

据中国官方媒体在1月21日报道,初步查明中国科学家贺建奎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系贺个人行为,当晚南方科技大学宣布解除与贺建奎的劳动合同关系。而关于贺建奎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在中国法律学者间引发辩论。

中国媒体新华社报道,广东省“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调查组已初步查明,该事件系贺建奎为“追逐个人名利,自筹资金,蓄意逃避监管,私自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活动”。

随后,南方科技大学在其网站发布声明称,“解除与贺建奎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其在校内一切教学科研活动”。

中国科学家贺建奎在去年11月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诞生,这是全球首例通过对胚胎细胞的CCR5基因进行改造,使婴儿获得可遗传的对部分艾滋病的免疫力。

这迅速引发数百名中国海外内科学家的集体谴责,认为贺建奎此举忽略了“伦理及其长远而深刻的社会影响”;中国官方也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表达关注。但贺建奎在公开场合的最后一次露面,现身香港人类基因组编辑国际峰会时仍宣称为这项研究感到“自豪”。
国际遗传学专家表示,希望周一的报告只是对贺建奎调查的初步结果,并将会采取更多行动。

英国伦敦大学的基因组学专家Yalda Jamshidi表示:“该报告有望通过适当的法律和惩罚行动树立范例,以安抚公众和科学界。”

关于贺建奎的这桩新闻在中国法律学者中间引发了一场辩论,他的科研行为究竟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以及他是否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许多学者指出,中国在2003年颁布一项规定,禁止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活动,并规定改变后的胚胎在体外培养期限不得超过14天。

新华社的报道中还提及调查结束后,贺建奎的“违法证据”将被移交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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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2 January 2019 12:28pm
Updated 22 January 2019 5:39pm
Source: Reuters,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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