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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47人”案判决:14人被判罪名成立 其中一人是澳洲公民

14名民主活动人士被香港法院以国家安全罪定罪,其中包括一名澳大利亚和香港双重国籍的公民。

一位女士站在讲台前看上去很严肃,身后有旗帜。

澳大利亚公民吴政亨(左)在香港被定罪,澳大利亚外交部长黄英贤(右)表示对此案 “密切关注”。 Credit: Australia-Hong Kong Link/AAP

在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的案件中,16名否认控罪的被告中有14人被裁定罪成,包括一名澳大利亚公民吴政亨(Gordon Ng)。

这些被告目前被还押,等待量刑聆讯,刑期可能长达3年至终身监禁。

澳大利亚外长黄英贤(Penny Wong)昨日就该案件裁决发表声明,表示对此“密切关注”,并将继续在最高层面直接向香港和中国政府提出领事和人权问题,包括涉及吴政亨的案件,并要求香港当局允许澳方对吴政亨进行领事探视。

她表示由于吴政亨有上诉途径,暂时不对案件作进一步评论。
此外,声明中还提到,澳方已对香港当局持续广泛利用国安法来拘捕和打压民主人士、反对派团体、媒体、工会和公民社会,表示强烈反对。“我们知道,这些法律影响香港以外的个人,包括澳大利亚。”
香港的权利、自由、自治和民主进程受到系统性侵蚀,(澳大利亚)已持续向中国及香港提出。我们呼吁香港当局维护这些对香港成功至关重要的元素,包括高度自治以及《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
黄英贤
黄英贤在声明中指出:“在今年一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进行普遍定期审议时,我们建议中国停止打压言论、集会、传媒和民间社会的自由,包括废除港区国安法,以符合(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和特别程序的建议。”

这是拥有双重国籍的吴政亨(网名“李伯卢”)在2021年1月6日“民主派初选大搜捕”被捕以来,澳大利亚政府首次公开提到他的姓名。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昨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此事时称,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人都不能打着“民主”的旗号从事违法活动并企图逃脱法律制裁。

“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执法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坚决反对个别国家借相关司法个案干涉中国内政、抹黑和破坏香港法治。”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在社交平台上回应澳大利亚外长的声明:“澳大利亚人在香港这样搞政治,香港是不是应该仿效澳大利亚,加控吴政亨这个外国人干预香港政治?”

总理阿尔巴尼斯(Anthony Albanese) 去年访华前,在澳港人组织“澳港联”曾发出中英文公开信,呼吁阿尔巴尼斯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当面提出“对吴政亨先生的关注,并要求给予他领事探访权、人道对待和公平审讯”。
外交部当时回复SBS中文称,对于一名被控的澳大利亚及中国双重国籍公民,“澳大利亚已提出(为被控者)提供领事援助但被拒绝,因为香港当局视该名人士为中国公民……总领事馆官员已多次出席(该案的)法庭聆讯。”

“我们与中方的双边领事协定,包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仅允许我们向持澳大利亚护照入境的澳大利亚公民提供援助。澳大利亚无法干预别国的法律程序,我们的焦点是相关人士的权利和福祉。”

而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发言人此前回复SBS中文指出,由于当局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除非已申报国籍变更或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并获批,否则相关人士仍是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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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31 May 2024 1:18pm
Source: AAP, 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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