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澳中两国贸易救济争议不在RCEP争端解决机制内

Australian Trade Minister Simon Birmingham (right) and Australian Prime Minister Scott Morrison react after signing the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

Australian Trade Minister Simon Birmingham (right) and Australian Prime Minister Scott Morrison. Source: 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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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布的RCEP文本把反倾销、反补贴和贸易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排除在了争端解决机制以外。


11月15日,澳大利亚和包括中国在内的亚太地区14国签署了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的文本刚刚在签署当日11月15日公开,而大型协定的文本一般都比较长,需要具体地细细解读。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中国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中心联席主任王衡教授重点关注的是协定的争端解决、市场准入带来的机会以及对全球经济的长远影响等。


要点

  • 澳中两国间的贸易救济争议并不在RCEP的争端解决机制之内
  • RCEP规则的重点在于市场开放而不是设置高的监管要求
  • 企业和其他主体认真研究协定规则或可抓住机遇

然而,最新公布的RCEP文本把反倾销、反补贴和贸易保障措施等排除在了争端解决机制以外。王衡表示,该协定在化解这方面的紧张或挑战方面作用有限,只是规定未来的谈判中会考察或商议是否把贸易救济放在争端解决机制之内。

除了货物贸易之外,该协定还为数字贸易和知识产权提供了一套共同的规则。王衡教授表示,协定中有各方都同意的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等规则,这意味着企业或其他主体在从事贸易和相关的商贸活动时会有更大的可预见性。

王衡说,RCEP的规则重点在于市场的开放,而不是跟各国设置很高的监管要求,各国应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长远来看,RCEP有利于各国之间减少加征关税的可能性,各方能够切实执行该贸易协定才能够使它的效果落到实处。

王教授还提到,因为RCEP提供了很多机遇(日本和中国第一次有双边减税),企业和其他主体认真研究RCEP的规则和它对自己的影响很重要。

请您点击文首图片收听王衡教授的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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