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決:無限期羈留政策屬違法

最高法院作出歷史性裁決,將實行長達 20 年,容許在澳洲無限期羈留無國籍人士的政策,裁定屬於違法。

General view of the High Court of Australia in Canberra.

最高法院推翻 2004 年的一項判決,該判決容許澳洲對於無法被遣送至另一個國家並且尋求庇護申請被拒人士,可以合法地無限期羈留。 Source: AAP / Lukas Coch

要點
  • 最高法院宣佈無限期拘留移民屬違法。
  • 今次最高法院的判決,可能意味著大約 90 名被羈留人士很快會獲釋。
  • 首席大法官加格勒(Stephen Gageler)對無限期拘留缺乏時限的做法,表示擔憂。
最高法院裁定無限期羈留移民屬違法,推翻這項在過去二十年,指導澳洲尋求庇護申請政策的具爭議決定判決。

在大多數法官的同意下,最高法院推翻了 2004 年的判決,當年的判決容許澳洲對於無法被遣返到另一個國家、尋求庇護申請被拒人士,可以合法無限期羈留。

推翻無限期拘留的案例

一名化名NZYQ的緬甸羅興亞男子,其代表律師指,20年前的決定是錯誤的,最高法院於周三(11月8日) 作出裁決。

首席大法官加格勒 (Stephen Gageler) 對無限期羈留缺乏時限,表示擔憂。

加格勒在最高法院判決時指出:「這裡的問題是,該條文旨在實現的目標,事實上根本不會實現,不可能實現,至少在可預見的未來是不會。」

加格勒大法官獲悉,某些人因其記錄或可能構成安全風險,而不受其他國家歡迎時,他指出,「另一種表達方式,不太有吸引力的方式,是因為他們的品格而被羈留。」

2004 年的裁決及現在可能發生的情況

最初的裁決(現已被推翻)涉及無國籍的巴勒斯坦人卡泰布(Ahmed Ali Al-Kateb)和伊拉克人卡法吉(Abbas Mohammad Hasan Al Khafaji),兩人均於 2000 年抵達澳洲。

兩人曾申請澳洲臨時保護簽證,但遭到拒絕並被要求返回中東。

然而,政府無法與其他國家就接收他們作出安排。

當時兩人已經在社區生活了 12 個月,但法庭命令決定將他們送回羈留中心。

卡泰布和卡法吉很快就獲得過橋簽證,但之後的人就沒那麼幸運。

據人權法律中心(Human Rights Law Centre)稱,政府羈留移民708天,但目前有124人被拘留超過五年,其中很多是無國籍人士或應該獲得澳洲的庇護。

根據今次最高法院的裁決,大約 90 名與羅興亞男子處境類似的人,可能很快就會獲得釋放。

難民法專家讚揚裁決

新南威爾斯大學卡爾多國際難民法中心(Kaldor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Refugee Law)總監麥克亞當(Jane McAdam)稱周三的裁決,是「人權方面期待已久的重要勝利」。

麥克亞當說:「根據國際法,無限期羈留一直是不公平且違法的。」
麥克亞當認為:「幾十年來,澳洲的羈留方式與其他民主國家完全不一致。」

「現在這種情況必須改變。」

法院將在未來幾個月內刊登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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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9 November 2023 12:34pm
Source: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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