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快报】不打针禁登机有法律基础吗?(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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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航空(Qantas)公司较早前已公布,没有接种疫苗的人士不准登机。究竟航空公司在法律上有没有权力这样做呢?


今集内容:

  • 澳洲军人下星期起开始协助运送疫苗到老人院
  • 有调查显示,三份之二澳洲华人说新冠病毒令他们受到歧视
  • 不打疫苗不准上飞机,航空公司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
澳洲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计划进展未达目标,当局宣布由下星期开始,将会派军人将疫苗运送到老人院,尤其是偏远地区的院舍。

联邦卫生部长亨特(Greg Hunt)昨日(3月2日)宣布这项决定时表示,澳洲军人很有组织,工作总是超出预期。

对于接种计划推行速度未如理想,亨特说,他有信心,所有澳洲人会在10月前最少打第一针。

他说,当局将会提高接种速度,并且在各州同领地下星期开始接种阿斯利康疫苗之后,未来一星期至10日接种活动将会扩大,每个人都准备好并且愿意这样做。

截至昨晚为止,澳洲有接近4万2千人注射了新冠疫苗,包括158间院舍嘅超过1万3千名居民。然而,这较当局原先目标的6万人少。

被歧视华人之中近七成因疫情所致

另外,澳洲洛伊研究所(Lowy Institution)今日公布了一项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大约1千名澳洲华裔受访者之中,多达四成人在过去12个月内被欺负甚至袭击。有百份之66的受访者认为,这跟新冠病毒疫症有关。

这是最多澳洲华人认为被歧视的原因。相比下,只有百份之52受访者认为是澳中关系令他们受到歧视,说是其他原因的只占百份之13。

坐飞机必先打疫苗的法律基础?

澳洲政府今日公布,将国际出入境禁令延长至6月,意味公民和永久居民除非获得豁免,否则仍然不准离境;同时身在海外的临时居民,继续无法返回澳洲。

不过,即使国际边境真的在6月解封,澳洲航空(Qantas)公司较早前已公布,没有接种疫苗的人士不准登机。究竟航空公司在法律上有没有权力这样做呢?

陶健文国际公证律师行的总裁、新州执业律师陶建文(Clifford To)向本台指出,只要不违反「反歧视法」的规定,包括航空公司的任何商业机构,在法律上都有权设定规限,决定谁人可以进入它辖下的处所,或使用它的服务。

陶建文表示:「一般而言,如果你是商舖的营运者,你有权决定谁人可以或不可以进入商店之内,唯一的条件是,有关决定是否会对任何人士作出歧视。当你对任何一个人作出比较差的待遇,就经已算是歧视。」

「但在澳洲的法律之下,商舖的营运者仍然可以对某些人士作出较差的待遇。条件是:这个较差的待遇,并非因应对方的种族、性别、年龄、性取向、残疾情况而作出的……所以如果按上述的大方向,基本上东主是可以禁止其他人进入它的商舖或使用它的服务。」
可是,陶建文认为,虽然禁止不接种疫苗人士进入任何商业营运的范围,并不会被定义为直接歧视,但做法有机会触犯「间接歧视」的法律。

「在澳洲的法律入面,亦有条例是关于『间接歧视』。如果套用上述的处境,例如,有报道显示,某种疫苗暂时可能不适合某些长者使用,以致有可能会出现,大部份长者都不会接种有关疫苗的情况。」

「若在这个前提下,商店实施『未打疫苗、不得进入』的政策,换句话说,就会有一大部份长者,因为不适合而无法获得疫苗。店东若果坚持政策,就有机会触犯法律上的『间接歧视』。」

「因为有关的限制条件,虽然不会直接歧视任何人,但间接效果是变相令一班长者基于年龄而不能进入有关商店。」

「当然,『间接歧视』案件要入罪的话,仍要视乎实施有关措施时,背后的原因是否合理,若出于合理措施,未必会令店主在『间接歧视』的问题上,会有任何法律责任,但当然,凡是涉及法律讼诉,都可能有争拗的空间。」

陶建文亦认为,澳航如果真的决定不让特定人士上机,按上述原则亦「无可厚非」,除非航空公司涉及任何上述有关歧视的描述,否则,他们有权在合理的理由下──包括因为出于保障机组人员及乘客的原因──拒绝任何人士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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