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热线】什么样的出租房会被列为分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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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州,经营分租房(Rooming house)的人需要申请获得分租房经营执照。


2月26日,维州更新了分租房最低标准规定。在本期《消费者权益讲座》听众热线节目中,维州消费者事务署的Suzie和听友们聊了聊分租房最低标准的话题(以维州为例)。

Suzie表示,在维州,分租房主要是指四人或以上的租客(彼此往往非亲友关系)共同居住在一处的房产,租客个体往往与经营者单独签“不同的”合同(区别于合租房中的每个人都签署相同的合同)。

Suzie说,分租房需在市政府注册,且经营者需要申请获得分租房经营执照。因租住分租房的人士往往为较弱势群体,政府设置了分租房最低标准,以保障他们的权益,如大门锁可用电子锁、这次最低标准改革涉及到的房屋结构不应受天气影响及不霉变等。

在本期节目中,听友们咨询了车辆维修争议、挂号信丢失造成的损失赔偿、隔壁出租物业业主对解决浴室漏水问题不积极、对保险公司委托进行的车辆维修不满意等问题,Suzie均做了详细解答。请点击收听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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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热线】什么样的出租房会被列为分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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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202327:46
因个案差异,本节目仅供一般性参考。具体纠纷,请您通过正规渠道投诉或咨询专业的律师。

《消费者权益讲座》听众热线节目逢每月第二个周一播出,欢迎拨打热线电话1300 799 323参与节目,咨询消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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