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屋業主列一條件「換免租一年」惹怒網民

有本地媒體披露一間招租房屋列出首年免租的廣告及引發網上熱烈爭議後,有關廣告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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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地媒體披露一間招租房屋列出首年免租的廣告及引發網上熱烈爭議後,有關廣告已下架。 Credit: Google Street View

雪梨西南部的一間獨立屋,日前在本地的物業買賣網上登廣告,並顯示首年租金為「每周 0 元」。

免租一年但有嚴荷條件

但廣告列明,「房產目前無法居住,搬進來之前需要翻新...但房東沒有資金。」

因此,廣告亦列出三個主要租賃條件以換取首年免租的安排:
  1. 要求租戶翻新房屋以換取頭一年的免費租金;
  2. 租戶亦必須簽約三年;
  3. 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周租金為$650但可面議。
網站亦顯示,現時業主是在2012年以$485,000購下該物業。

兩個網站對物業的初步估價為$1,300,000至$1,400,000之間。

廣告網上惹負評

該個廣告在網上引起熱烈討論,但主要為負評。有網民指,業主及中介亦應為這個決定感到羞恥。

「這個廣告太可恥了,當我通過電子郵件將其發送給登廣告的中介時,他們什麼也沒做...房東希望租戶翻新該物業,而不是自費翻新或出售它。 你們所有人都感到羞恥。」


有網民質疑,如果產業被認為無法居住,「成功簽約的租戶如何入住該房屋?」

「所以,如果已鑑定它不適合居住,在此期間租戶要住哪裡? …租賃市場已經失控了。」

有網民認為、如果房東負擔不起翻新費用,就應該賣掉這處房產,而並非要求租戶負擔昂貴的裝修費。

「這等同搶劫。(以他們列出日後 650 元的周租金計算),首年租戶或慳到$33,800,但裝修費用可以花上十至二十萬。

「出租房屋是一門生意。 如果您無法維護物業,等於無力經營您的企業,請賣掉它。」

有律師向7號台表示,業主若要出租被認為無法居住的房產是違法的

事件曝光後,廣告已在部份主要買賣網站上刪除,但沒有交待是否已租出或已收到訂金。

據悉,7號台正向中介尋求進一步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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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8 April 2023 11:31am
Updated 18 April 2023 11:34am
By Ivan Leung
Source: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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